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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赠券使用说明

 


◆使用范围◆

出境旅游、国内旅游、代订房、代订机票、租赁旅游车、自助旅游等。

使用地点:

公司总部:延安西路1033号大众金融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:62521688(总机)

静安营业部:泰兴路218号(近南京西路) 联系电话:62588943

徐汇营业部:漕溪路93号(进口处销售亭) 联系电话:64871589 64274541

浦东营业部:浦东南路1101号602室 联系电话:58360196

闸北营业部:西藏北路255号(海宁路口) 联系电话:63176621 63531349 63170519

虹口营业部:四川北路2288号 联系电话:65871978

长宁营业部:芙蓉江路102号 联系电话:62293228

普陀营业部:曹杨路770号 联系电话:62167100

◆使用说明◆

旅游赠券按面值使用,多余部分不予找零,不足贴足现金。

代购机票,收取50元/张的服务费;代订房,收取40元/间/天的服务费。

联系电话:62521562、62521583。

旅游赠券必须按有效期使用。

◆自助游◆

客人自助游后来公司报销的,需按要求提供自助游的以下几类相关发票(必须同一旅游目的地):

1、机票或火车票、船票、长途车票

2、宾馆、饭店住宿发票

3、饭店用餐发票

4、旅游景点门票

凭上列本年度有效发票(3种以上)及旅游赠券,按旅游赠券面额总数予以报销90%(请电话预约)。

注: 以上发票需成套报销(比如北京的机票+北京的餐饮发票+北京住宿发票)

以上如有定额发票需未刮开兑奖

以上发票需当年报销,下半年报销需使用当年6月以后的发票。

上海本地发票不予报销

超过有效期的旅游券不予报销

旅游券一经剪角,均予作废

咨询电话:62526625

本旅游券使用的最终解释权属大众国际旅行社所有

 

  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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