◆使用范围◆ 出境旅游、国内旅游、代订房、代订机票、租赁旅游车、自助旅游等。
使用地点:
公司总部:延安西路1033号大众金融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:62521688(总机)
静安营业部:泰兴路218号(近南京西路) 联系电话:62588943
徐汇营业部:漕溪路93号(进口处销售亭) 联系电话:64871589 64274541
浦东营业部:浦东南路1101号602室 联系电话:58360196
闸北营业部:西藏北路255号(海宁路口) 联系电话:63176621 63531349 63170519
虹口营业部:四川北路2288号 联系电话:65871978
长宁营业部:芙蓉江路102号 联系电话:62293228
普陀营业部:曹杨路770号 联系电话:62167100
◆使用说明◆
旅游赠券按面值使用,多余部分不予找零,不足部分请补足现金。
如遇代购机票服务,公司将收取50元/张的服务费。
联系电话:62521562、62521583。
旅游赠券建议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◆自助游◆
客人自助游后持旅游券来公司报销的,需按要求提供自助游的以下几类相关发票(必须同一旅游目的地):
1、机票或火车票、船票、长途车票
2、宾馆、饭店住宿发票
3、饭店用餐发票
4、旅游景点门票
凭上列本年度有效发票(3种以上)及旅游赠券,按旅游赠券面额总数予以报销90%(请电话预约)。
注:
以上发票需成套报销(比如北京的机票+北京的餐饮发票+北京住宿发票)
以上如有定额发票需未刮开兑奖区域
以上发票需当年报销(下半年报销需使用当年6月以后的发票。)
上海本地发票不予报销
超过有效期的旅游券不予报销
旅游券一经剪角,均予作废
咨询电话:62526625
本旅游券使用的最终解释权属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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